巢湖市天河街道人大建言三项措施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

天河人大通过观察调研发现基层纪委存在“手硬手软”的现象,即监督执纪问责抓得严,把得牢,但是问责过后的工作基本呈现空白状态。为了避免工作虎头蛇尾,甚至出现处分隐形化,震慑虚无化的“软、浮、松”现象,天河街道人大建议采取三项有力措施,保障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又达到在处分中敲响警钟,在实践中提炼方法,从而进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第做好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先在党员大会上由纪工委书记宣读处分决定,着重结合错误事实,讲解《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内容,分析违纪原因,坚持挺纪在前,立起规矩。其次由被处分人作个人检讨,剖析思想根源,反省个人错误,当众明确表态,提出整改措施。后由所在的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结合实际,以案释纪,标明底线和红线,并拿出可操作的预防举措。

第二做好治病救人帮扶工作。对待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能惩了之,需要继续“拉把”、“扶下”,减少负面效应,弘扬清风正气。由所在的党组织选定位信念坚定、作风扎实、交口称誉的党员干部作为其帮扶人,实行“点对点”的“解疙瘩”、“传能量”,让“跌倒”的同志感受到组织的不抛弃不放弃,从而放下思想包袱和后虑之忧,增加勇气“重新站起来”。

第三做好纪组联合管理工作。街道纪工委要将作风建设牢牢抓在手里,方面加强日常的监督执纪,另方面做好谈心谈话工作,从细微处着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街道组织部门强化组织管理,树立标杆意识,充分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党员管理是项系统工程,既需要由纪工委扎紧纪律的“篱笆”,也需要组织部门突出组织建设,强化党员教育,“双手发力”,共同构建有规有矩,有责有职的管党治党新局面。

文章来源:本站   编辑:邓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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