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正杰率市人大执法检查组第三组来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四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市导张年明、李加权陪同。
在兆河(沐集)大桥,兆河巢湖市级河长、副市长李加权汇报了兆河(市域内)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执法检查组现场拨打村级河长联系电话,了解河长制有关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执法检查组还赴槐林镇马尾河湿地,检查巢湖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在座谈汇报会上,市人大副主任张年明概括介绍了我市近年来水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市河长办负责人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法四条例”工作主要举措及成效。与会的合肥市人大代表以及省巢湖管理局、合肥市市直有关单位还就巢湖流域水污染治理治理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交流。
座谈会上,方正杰肯定了我市贯彻落实“法四条例”的工作举措,总结了在巢湖、庐江等地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方正杰指出,加强贯彻落实“法四条例”,要坚持党的导,做到思想引、理念先行,要有核心竞争力理念、城湖共生理念;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巢湖保护条例,进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建立健全巢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监督,严格执法监管和考核机制;要加强宣传,畅通参与渠道,完善举报机制,带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水污染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