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来巢开展“一法四条例”执法检查

    7月5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利林带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执法检查组,来巢湖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合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朱心刚、吴明哲、江巢生、张明权等市导先后陪同。

执法检查组先后在裕溪河银屏段、双桥河张岗桥段、滁河陈泗湾渡口和柘皋河大桥等地,现场查看裕溪河、双桥河、柘皋河、滁河保护情况。每到处,执法检查组认真听取河长制责任单位汇报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督等工作成效,并就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执法检查组认为,巢湖市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法四条例”,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成效明显。 针对今后的工作,执法检查组要求,要进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市、县、乡三级联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原因,加强整改,持续推动巢湖治理及河(湖)长制工作。

 

文章来源:本站   编辑:邓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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