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有偿家教”需综合施策长效整治

    作为今年全国两会焦点问题的校外培训和有偿家教,随着各级教育部门师德师风建设的推进,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进步规范,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有偿家教”表现形式多样,仍禁而未,存在以下问题:

    是名义隐蔽化。少数教师遂以个别辅导、督促完成家庭作业为由,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每生每月收取300—500元不等费用。二是利益捆绑化。联合或依托社会上的补习、培训机构,选在周末、假期搞“有偿家教”,培训机构按学期收取培训费用,每次1-2小时,每学期500-800元不等,教师与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按约定获得报酬。三是地点多元化。随着各级政府加大对有偿家教打击力度,不少教师将培训地点由校内转移至校外、家中继续开展有偿家教。四是问责软弱化。对违规教师处置软弱问题突出,常见是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严重也不过是降低职务等级,震慑力不足。

    导致这些问题有以下几点原因:

    是暴利导致铤而走险。据了解,有的教师利用暑假时间进行有偿家教,多的个暑假能获利几万元,远远超过自身工资水平。二是缺乏法规敬畏心。不少教师平时不注重对教育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会,对法纪条规没有敬畏之心,自我约束力不强,侥幸心理作祟,终导致问题发生。三是查处问责不力。受高考“分数指挥棒”的影响,“有偿家教”还拥有不少市场。有的教师在搞“有偿家教”前与有需求的学生和家长订立攻守同盟,导致主管部门难以及时查处。同时,查处后处理不严,“蜻蜓点水”,违纪成本低,也是导致“有偿家教”禁而未的重要原因。

    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要强化法规政策宣传,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禁止“有偿家教”的相关政策文件,同时加大违规“有偿家教”的典型案例曝光警示教育,引导在职教师自觉拒“有偿家教”;

    二要加大教育投入,对城乡学校中午看护留守儿童的值班值守教师,统筹发放适当补贴;

    三要整治规范社会培训,由市场监督部门对社会培训机构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聘请辖区内在职教师任教的,记入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不予市场准入;

    四要加大问责力度,教育部门对禁止有偿家教政策出台后仍然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律给予开除处理,增加违纪成本。

文章来源:本站   编辑: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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