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其生活质量也得到了有效的改善,但在全面发展的过程中,农村垃圾产生量迅速增加,无序堆放的垃圾将导致农村环境的恶化,影响着农村整体经济的发展。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仍存在以下问题:村民自身参与意识不强、治理资金来源渠道较单、监管措施力度不够大。
对此,巢湖市第九届人大代表、镇分管美好乡村项目负责人王和生提出了以下四点建议,着力解决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不断丰富和提升美好乡村建设内涵。
要强化组织导。镇政府成立以陈明志同志为组长,徐传海同志为副组长,各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导组;各村(居)也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分工,村(居)书记要亲自抓,组织有力人员认真落实。
二要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横幅、宣传栏等多种手段,在全镇开展次声势浩大的“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治理”的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群众自觉配合镇、村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三要拓宽资金来源。按照“谁产生,谁出钱”的原则,对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实行“事议”,以村为单位向农户收取适当垃圾处理费,重点用于垃圾清运人员的工资。镇下拨经费主要用于垃圾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购置清运工具等支出。
四要加大监管力度。镇政府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对全镇各村(居)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与各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同时镇将通过以奖代补对考核良好的村(居)给予适当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