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法治农村建设的建议

 

(信息专刊)关于加强法治农村建设的建议

法治农村是法治、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在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今天,法治建设应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同步推进。  

是切实加大农村学法普法的力度,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要始终把学法普法作为农村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建立健全农村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在新形势下,尤其要注意加强和改进学法普法的手段和方式,突出“多网点”,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选准“结合点”,大力推进“法律进乡村”,让各项法律真正走进基层、走进农户,培养出大批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新型农村干部,培育出信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新型农民,让法律成为人们的种信仰,让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成为人们生活的种常态。

二是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大限度地满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加强农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机制,推进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有效实施法律援助、司法救助,降低群众用法成本,让法律的服务功能、保障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大限度满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

三是加大农村执法监督力度,推动农村各方面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对现有农业法律法规要加大执行和实施力度,促进农村发展,保护农民权益,推动农村依法治理。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运行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村行政执法体制,努力建设支高素质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保证各项涉农法律严格执行和涉农法律问题的迅速合理解决。建立健全农村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强化对执法者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依法自治水平。农村基层组织是农村法治的实施者和维护者,是法治农村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培养大批重民主、讲法治、为民服务的村组干部至关重要。选准选好带头人,增强村“两委”班子公信力、执行力,把村民委员会建成村民自己的组织,保障好、维护好农民自主管理农村事务的民主权利。把法治农村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切实转变农村治理的观念和方式,发挥好村规民约作用,真正还权于民,把村民自治落到实处。 

          

文章来源:本站   编辑:李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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