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槐林镇人大:“四坚持”让美丽乡村建设“遍地花开”

    为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槐林,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提升群众幸福感,按照美丽乡村建设“三美”目标要求,槐林镇人大建言要做到四个坚持,让美丽乡村建设“遍地花开”。
    坚持以机制为前提。镇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建立包村负责人和村负责人负责制,镇美好办负责指导、协调、督促,镇负责人联系指导工作推进,全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坚持以群众为主体。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位,由理事会负责整合群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发动群众整理房前屋后的环境;整合社会力量,参与美丽家园的建设。动员农户积配合、参与,充分尊重农民的 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形成良好的建设氛围。
    坚持以特色为重点。结合各示范村实际,突出特色,注重挖掘保护传统人居的生态理念,彰显美丽乡村的巢南地域特色。中心村建设促进了渔网产业的发展,同时渔网产业富裕起来的群众也促进中心村建设向高标准发展。从大山朱中心村建设到大姜、后丁庄中心村、万年庄中心村建设、后垅中心村及新王中心村,都给人眼前亮的感觉。
    坚持以整合为力量。建设美丽乡村与农村危房改造、小型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工程、“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造林绿化项目和社会投入等有机结合,通过项目带动、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力促美丽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

文章来源:本站   编辑:王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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