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下午,巢湖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市行政会务中心召开。巢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吴明哲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素萍、杭行、李安洲、胡岩松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黄雪梅,市政府副市长仰利群,市法院院长罗钢,市检察院检察长李鹏飞,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负责人、各街道人大负责人、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巢湖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与专项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关于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两院”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案和辞职事项,决定批准巢湖市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指出,关于财政预算调整工作,要持续巩固向好态势,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摸清家底盘活存量,促进国资保值增值;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持续深化整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会议强调,要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筑牢依法履职的政治根基。要聚焦中心工作,以高质量监督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依法行使任免权,强化任后监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要对标全年目标,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