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巢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3项制度的决定

巢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

《巢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

3项制度的决定

2025828日巢湖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加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巢湖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以下规范性文件:

一、《巢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1990424日巢湖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321日巢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修正,1998310日巢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03425日居巢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一次会议第三次修正,2007212日居巢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一次会议第四次修正,2012227日巢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次修正,2017216日巢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六次修正,2022114日巢湖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七次修订)

二、《巢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2014424日巢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三、《巢湖市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评价办法》2018328日巢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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