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11月2日巢湖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冯水华 为市人民法院烔炀中心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汪昌荣 为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方江锋 为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翟华菁 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付 迁 为市人民法院黄山人民法庭庭长;
翟曼丽 为市人民法院槐林中心人民法庭庭长;
张敬元 为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陈效智 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孙东海 为市人民法院槐林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
成玉婷 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花 洁 为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赵 玲 为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付 友 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何凤华 为市人民法院柘皋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劲松 为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肖金菊 为市人民法院烔炀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
蒋 琰 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刘荣军 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何 平 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高家鹏 的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汪昌荣 的市人民法院槐林中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敬元 的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冯水华 的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付 迁 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方江锋 的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石晓梅 的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翟华菁 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效智 的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孙东海 的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成玉婷 的市人民法院柘皋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花 洁 的市人民法院烔炀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赵 玲 的市人民法院槐林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付 友 的市人民法院黄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储晓明 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