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法》宣传|汪青桃:用心办实事,竭力解民忧

今年43日是《代表法》颁布实施31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展现巢湖市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为民代言的生动实践,不断彰显实施《代表法》的重要意义。现策划推出《代表法》宣传专栏,陆续展现我市部分人大代表“聚民意,惠民生”的具体行动,进一步搭建代表与群众沟通的桥梁,营造支持代表履职、学习先进代表事迹的热潮。


根植人民,身系初心使命;扎根基层,当好群众“代言人”。巢湖市第十届人大代表,槐林镇大汪村委员会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汪青桃恪守“我当代表有责任”的诺言,不断探索为民服务与代表履职相结合的新途径,真心实意为群众谋福祉、解难题。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修整、关怀困难群众、抗旱救灾……大汪村里的大事小情都能看到他的身影,辛劳的付出也让群众对他很是信任。

行走在槐林镇大汪村的乡村小道上,道路干净整洁、农房错落有致、绿植生机勃勃、湖景秀丽怡人……汪青桃时刻关心关注农村环境整治情况。“2021年年底、2022年初,我们争取到资金,对荷叶地、松墩等7个自然村实施了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汪青桃介绍,随后又争取项目资金600多万元,对前柳、后柳、乐小、松墩、罗卜、石塘、鲍塘7个自然村实施了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如今,通往每个自然村的道路都十分平整,路灯、健身场所一应俱全,村里的旧貌换上了新颜,村民们也喜笑颜开。

当选巢湖市人大代表后,汪青桃始终把基层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22年罕见的旱情,导致大汪村重要水源地——小坡塘水库和开明水库全部干涸见底,而此时3000亩水稻正值养花抽穗灌溉用水的关键时期。汪青桃带领村两委和党员、村民组长不等不靠不要,在8月中旬及时组织机械和抗旱设备开挖渠道、架设线路和安装泵管从石茨河通过4级提水抗旱保苗,2个月来始终坚守在抗旱一线,通过化解矛盾纠纷、水路分水等一系列举措,确保了大汪村3000多亩水稻取得丰产丰收,得到了村民的一致称赞。

从下田地进百家,到访民情查民生,再到统筹落实推进稳定发展各项工作,近年来,汪青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努力做“人民意愿的代言人,履行职责的明白人,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公益事业的热心人”,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诠释了对这份事业的执着与热爱。大汪村近年来分别获巢湖市农村环境整治先进村,抗洪救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汪青桃先后获巢湖市优秀共产党员,抗洪先进个人,拆违控违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大汪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近年来都得到了很大改善。今后我将继续深入走访,积极履行代表的职责,对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进行集中调研并整理形成意见建议,促推问题解决。”汪青桃立足实际,在如何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助力乡村振兴上有了新的思考。


文章来源:本站   编辑:周晓梅
打印该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