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宋谊红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2年5月10日巢湖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巢湖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经过票决,决定接受宋谊红辞去巢湖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巢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