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4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陶明伦率队赴合肥市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巢湖沿岸蓝藻臭味防控、安徽巢湖半岛国家湿地公园、中庙藻水分离站等项目点,实地检查环境保护法落实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方面意见建议。
陶明伦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要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环境保护,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责任底线。持续抓好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加强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标本兼治、系统施策,抓好巢湖入河排污口排查、蓝藻防控、岸线整治等工作,全力以赴推进巢湖治理,凝聚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合力,让巢湖成为合肥最好的名片。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史涤云,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赵馨群,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环境科学院副院长陈红枫,全国人大代表、肥东县总工会兼职副主席、合肥丰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兼生产调度员李小莉,省人大代表、肥东县马湖乡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马湖乡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陈长贵参加执法检查。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曹哨兵,省发展改革委一级巡视员胡再生,省人大城建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鲍挺,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李华,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卫东、副主任王文松,合肥市副市长何逢阳,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晓文,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二级巡视员汪菊喜,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瞿晓陆,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凌海群,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丁志松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贾良清,巢湖市委副书记、市长汪功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明哲等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