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巢湖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市政务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吴明哲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汪功胜应邀到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张金平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素萍、江巢生、王成满、杭行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庙岗乡撤乡设镇有关事项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及常委会委员辞职事项,并依法组织了宪法宣誓。
吴明哲在讲话中指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强化政治意识,严格把握人大的政治定位。要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在政治淬炼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保持政治信仰坚定、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坚定;要体现政治属性,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把市委的决策部署和组织意图贯彻好、落实好。要强化人大意识,严格把握人大的工作规律。要明确职权范围,紧紧围绕《地方组织法》规定的职权开展工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遵守会议规则,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通过常委会全体会议、分组会议和联组会议等形式履职,积极参加常委会的各项活动;要把握行权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权力、作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做到言必依法、行必依法。要强化大局意识,严格把握人大的工作方向,要围绕市委工作中心、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依法开展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助推“工业立市”战略实施,充分保障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支持;及时作出决定,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定,确保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严格人事任免,以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圆满实现市委的人事安排意图。要强化进取意识,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要加强自身建设,对照《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的要求抓好落实,为推动人大工作巩固提高、创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要强化纪律意识,承担法定责任,履行法定义务,科学合理地处理好人大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要突出制度建设,抓好制度完善,对现有的制度办法进行全面梳理,行之有效的继续适用,需要修订的适时完善,抓好制度落实,从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做起,从常委会组成人员做起,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办法。
吴明哲最后强调,以本次会议为标志,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各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在全体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一定能够把本届常委会建设成为一个团结、务实、高效的集体,高水平完成各项任务,发挥好政治机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作用,为巢湖全力建设新兴产业集聚地、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地和宜居宜业宜游美丽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