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
(2022年3月11日巢湖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巢湖市深入实施“工业立市”战略,全力建设新兴产业集聚地、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地和宜居宜业宜游美丽城市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现就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1.始终保持清醒坚定的政治判断力。牢记人大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属性定位,以政治建设统领人大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2.始终保持高度敏锐的政治领悟力。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升理论武装的引领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真正做到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熟练掌握人大工作规则和程序,系统学习履职所必需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知识,为依法履职奠定基础。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委会专题学习等制度,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提高履职能力。
3.始终保持坚决有力的政治执行力。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保证中央和省委、合肥市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切实做到与市委思想同心、政治同向、工作同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人大工作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二、坚持围绕中心大局,不断提升履职质效
4.紧贴中心谋划工作。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自觉增强工业发展紧迫感,突出“双招双引”,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围绕市委提出的“三聚焦一集中”发展思路,找准人大履职尽责的切入点、结合点和发力点,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认真履行人大各项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5.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机制,坚持市委决策与人大决定重大事项相统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实施。完善人事任免程序和监督机制,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做好任前审查,强化任中程序,注重任后监督。
6.持续改进监督工作。坚持聚焦经济发展、紧盯民生实事、推进依法治市,助推“工业立市”“生态兴市”等五大战略实施,关注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精准选题,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实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用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三、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7.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把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监督议题既贴合实际体现民生冷暖,又与政府部门的重点工作相互衔接。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推动为民办实事走深走实。
8.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巩固拓展“双联系”等制度,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发挥代表工作站等平台作用,畅通代表建言献策渠道;持续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对代表的履职评价管理,推动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担当使命,充分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
9.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人大工作各环节各方面。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审查批准计划预算、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都要通过调研、视察等方式,广泛征求和充分吸取各方面意见。坚持党建引领,建设好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点,做好上级人大立法调研、座谈、意见征集等工作。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完善人大信访交办反馈机制,依法维护人民权益。
四、坚持加强作风建设,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
10.完善工作制度保障。以发展的眼光、全新的视角研究和加强人大制度建设,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完善人大常委会议事程序、会议制度,不断健全议事规则及评估、评议等监督机制,提高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和工作效率。强化上下级人大联系,构建人大同级横向协作机制。
11.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推进“一改、两为、五做到”,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围绕实施“工业立市”战略、推进“双招双引”,加强工作谋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按照“严紧硬、细实快”的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坚决杜绝“等、推、拖”等现象。统筹谋划常委会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人大干部队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形成“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能共事”的良好工作氛围。
12.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国家权力机关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意识,始终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个不得”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纪律,打造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人大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