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庙岗乡撤乡设镇有关事项的决定

巢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庙岗乡撤乡设镇有关事项的决定

2022311日巢湖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法律规定和《合肥市民政局关于同意巢湖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合民 [2021]136号)文件精神,巢湖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决定:

一、撤销庙岗乡人民代表大会,相应设立庙岗镇人民代表大会,其届次顺延,代表名额保持不变。

二、庙岗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相应改任庙岗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庙岗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相应改任庙岗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四、庙岗乡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相应改任庙岗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

五、以上人员不再重新选举,任期至届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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