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10号)审议意见书

    20211025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统筹推进。要进一步强化领导,扩大宣传,扎实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城乡统筹,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建良好局面,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营造良好氛围。

二、压实创建责任。要紧紧围绕创建验收要求,强化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考核督查机制,压实各部门、乡镇街道工作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切实承担创建职责,严格落实创建任务,尽快进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行列,推动巢湖全域旅游快速发展。

三、加快创建进展。要严格对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进一步查摆存在不足,采取强有力举措,切实加快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旅游核心拳头产品培育、旅游新业态发展等重点项目建设,尽快补齐全域旅游发展的短板。

四、提升发展质量。要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抓手,推进巢湖旅游高质量发展。要注重谋划、引进一批优质重大旅游项目,逐步打造成我市全域旅游拳头产品,扩大巢湖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要进一步推进多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和资源优势,加大旅游同农业、美丽乡村、林业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发展平台,做强旅游融合发展大文章,早日实现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城市建设的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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