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6号)审议意见书

2021831,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委主任苏宗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巢湖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紧盯目标任务,确保经济平稳运行。市政府要对照人代会批准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围绕目标,找准定位、精准施策,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目标引领,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采取针对措施,加快产业聚集提升。市政府要针对目前工业带动不足,“四上”企业培育力度不够,新增数量较少,体量较小的现状,坚定不移实施好“工业立市”三年倍增行动计划,专班推进重点工业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投产。要坚持围绕六大产业高质量抓好“双招双引”,实施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加快项目落地,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为产业升级、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稳步构建具有巢湖特色的现代产业新体系。

三、保障民生福祉,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各项民生社会事业建设,持续提升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水平,突出做好就业指导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要优化区域布局,促进城乡要素有效流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应,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农民多渠道持续增收。要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巢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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