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李雪辞职请求的决定


巢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雪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116日巢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巢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雪辞去巢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巢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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