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民政府打造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促进巢湖经济高质量发展议案办理实施方案的决议

巢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

打造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促进巢湖经济高质量发展议案办理实施方案的决议


2020629日巢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巢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巢湖市人民政府《巢湖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打造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促进巢湖经济高质量发展议案办理实施方案》的报告,以及市九届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方案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明确,时间安排合理,保障措施切实可行。会议同意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决定批准办理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办理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导,落实要素保障,打造规模体量大、品质量高、延伸配套性好、支撑带动力强的渔网具特色产业集群(基地),推动巢湖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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