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9日巢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汪昌荣为市人民法院槐林中心法庭庭长;
刘荣军为市人民法院柘皋中心法庭庭长;
沐敬华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窦本发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蒋 琰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 智同志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敬元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何彩琳同志为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安俊同志为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汪昌荣的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刘荣军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马少斌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