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汪昌荣等法官职务的通知


2020429日巢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汪昌荣为市人民法院槐林中心法庭庭长;

刘荣军为市人民法院柘皋中心法庭庭长;

沐敬华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窦本发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琰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  智同志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敬元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何彩琳同志为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安俊同志为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汪昌荣的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刘荣军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马少斌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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