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巢生率监司工委行,对我市司法机关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陪同参加。
江巢生行先后来到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法院、市公安局,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和查阅资料,全面了解《办法》在全市司法机关中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江巢生对我市司法机关贯彻落实《办法》总体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自2018年11月份《办法》实施以来,我市公、检、法、司均能做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重大事项及年度报告均能按照要求报告,《办法》贯彻落实成效明显。
就进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江巢生强调,要进步压实责任机制,各单位牵头部门要做好统筹督办、对接联络和协调配合,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二是要进步会办法内涵,各单位要再细化工作举措,明确重大事项、重要案件的报告范围,严格把握各类报告方式和期限;三是要进步提升审判质效,市法院要强化审判质量与监督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检察院要重点聚焦重大案件、重要文件报告,提升接受监督人大质效,更加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