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年明率第二执法检查组,分别至卧牛山、凤凰山、亚父、天河、半汤五街道,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组通过实地赴企业、水污染防治点、林权点走访查看询问,听取街道和属地开发区逐项检查内容的专门汇报,召开企业群众社区基层干部参加的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各街道在贯彻法律法规及实施中的措施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张年明指出此次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的重要方式,五个街道在贯彻落实三项法律法规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成效,但也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些问题。
针对三项法律的贯彻落实,张年明指出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各项决策部署,要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全面有效实施。要强化法治意识,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各部门切实担负起法定责任,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要抓住林权这个关键,进步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工作,加大林权流转力度,做好林权市场服务和争议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