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槐林镇人大力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日前,巢湖市槐林镇人大就全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镇民政办的汇报。镇人大调研组人员认为,近年来,镇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建立了老年工作导体系、组织体系,形成并较好实施了“十二五”养老工作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逐年增加,政府投资养老机构建设速度逐步加快,养老事业取得显著成绩。但也存在“十二五”期间对养老服务的目标任务与现实存在差距较大,养老服务体系不够完善,镇敬老院保障水平较低等问题。

为此,巢湖市槐林镇人大建议政府:

要切实加强导。要加强对构建全面科学有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导。政府要成立强有力的导组,导协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十三五”规划的任务落实好,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经济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考评。要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宣传,在全镇营造养老、敬老、孝老的氛围,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老年工作,可以考虑把每年九月份作为“孝老敬老月”,并长期坚持下去。

二要创新体制机制。争取镇村联动,持续推动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针对三处镇办敬老院可以考虑进行资源整合,激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镇、村都要创办老年教育载体,特别是镇要兴办老年大学,着力解决老有所学的问题,美好乡村示范村、社区要同步规划建设老年服务设施,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域,组建敬老爱老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农村分散五保老人可试点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养老服务。

三要坚持突出重点。在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要突出以下几个重点:是农村五保老人和城市“三无”老人;二是空巢老人;三是子女不孝,生活无着落老人。对于这部分老人,司法、民政部门要主动介入,提供包括法律援助在内的多种帮扶措施。

四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要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在规划、土地、财政、税费、供水、供电等方面对社会兴办养老机构予以大力扶持,力争到“十三五”末镇域有所民办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解决老人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

五要着手尽快解决敬老院服务人员报酬过低的问题。建议采取同村社区干部待遇相同的方式,提高敬老院服务人员工资报酬

文章来源:本站   编辑:王泽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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