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赵群、李祥晖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8年12月20日巢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款的规定,巢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赵群、李祥晖辞去巢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巢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