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持续开展立案监督工作

    今年以来,巢湖市检察院侦监科紧密结合侦查监督工作实际,进步加大立案监督工作力度,展开食品药品和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两个专项”监督活动,迅速办理多起立案监督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提前谋划部署,建立合理工作机制

为确保立案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巢湖市检察院将立案监督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计划重点,确定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针对立案监督案件线索隐蔽、审查办理阻力大等现实问题,侦监科在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以“全科干警抓线索,部门负责人抓协调”为基本模式,充分发挥全科干警战斗合力,为切实履行立案监督职能起到先导和基础性的作用,保证立案监督能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全面细化梳理,明确立案监督重点

在开展立案监督工作中,科室干警对立案监督案件做总结提炼,梳理重点、明确方向,做到有的放矢、有行必果。重点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情形进行监督,科室定期召开科室会议,对近期监督工作进行交流,总结出:侦查机关对故意伤害案件以调解由不立案、对团伙犯罪中的非主犯犯罪嫌疑人仅做罚款处理、对边缘案件和认识不致的案件不作刑事案件处理、将部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案件降格为治安处理等几类常见情形,通过类案处理,大大提高立案监督案件办理效率。

三、加强线索查证,拓宽立案监督渠道

案件线索是立案监督工作之前提,侦监科不断拓展监督渠道,深挖案件线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势,全方位、多角度吸收线索来源,保证立案监督的效果:在审查逮捕中发现线索,对案中所牵涉的其他相关人员是否具有犯罪嫌疑进行审查,全面详细地审查案件事实,力求将办理的每起审查逮捕案件都纳入立案监督视野,达到监督实效。二是在对派出所的监督中发现线索。通过对基层派出所的案件受理登记案卡、台账进行查阅、核对,了解发案信息和案件情况,及时发现未立案线索。三是在两法衔接工作中发现线索。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两个专项活动为契机,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联系配合,侦监科根据相关规定适时介入相关案件,在跟踪监督防止线索遗漏。四是从当事人举报控告中发现线索。加强与控申、民行等部门的协调衔接工作,注重从群众反映的线索中寻找案源、打击犯罪,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职能


文章来源:本站   编辑: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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