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6号)审议意见书


2018年718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步抓好脱贫攻坚政策宣传。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资料、上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扶贫政策,让贫困群众真正了解、理解、支持、拥护扶贫政策;同时还应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强化宣传脱贫致富先进典型,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改变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实现扶贫与扶志、扶业、扶技、扶智“五位一体”相结合。

二、进步完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出台的《“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我市的目标任务,继续完善资金项目管理、人才引入培育、防范返贫、考核激励等机制,进步强化对脱贫攻坚的财政、投资、金融、土地、干部人才等政策支持,不断增强脱贫攻坚的动力源,促进脱贫攻坚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三、进步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考核评估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扶贫政策措施真正落实。要压实市镇村工作责任,督促部门切实承担脱贫攻坚职责,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凝聚打赢脱贫攻坚的工作合力。

四、进步提升脱贫攻坚工作质量. 要聚焦精准要求,针对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实现精准帮扶、精准脱贫。既要及时落实贫困户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兜底等扶贫政策,更要努力在产业和就业上帮助贫困户想思路、谋出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培训,帮助贫困户掌握技能、实现就业;并尽可能地提供公益性和辅助性就业岗位,帮助贫困户“就近就业”“居家就业”。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在两个月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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