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代表建议办理“三个误区”

近年来,各地人大常委会和“府两院”非常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出台政策,采取措施,推进落实,取得较好效果,有效解决了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但是,也存在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三个误区”,亟需引起重视,切实加以研究解决。

 是误把“满意”当“落实”。 在人大代表建议交到承办单位后,有的承办单位对建议重视不够,对办理工作认识不高,没有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改进工作、密切与群众联系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而是在代表签署意见上下功夫,在要求代表签署“满意”上做文章、出点子,有的找导和熟人说情、请求理解;有的放低“姿态”,反复解释、请求代表谅解;有的干脆宴请代表,等等。只要代表签署了“满意”,就万事大吉了,该建议就算已经落实到位。其实,代表建议没有落实,没有解决多少实际问题,问题依然如故。

二是误把“答复”当“办结”。有些承办单位重视答复,把精力花在书面答复上,而忽视答复后的落实,主要表现有五种:是有的承办单位没有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制度,办理工作无计划,责任不明确,把本单位承办的建议向有关局室交了事,承办人员在不清楚代表提出的建议能否采纳、问题能否解决的情况下,自行拟定笼统的意见答复代表;二是有的承办单位习惯于做解释式的答复,片面强调政策原因、客观条件,把本来能够解决的问题搪塞过去;三是有的承办单位没有吸纳代表建议、认真改进工作的打算和安排,对代表建议的答复与前几年对代表相同建议的答复完全样,而问题没有解决,工作没有改进;四是有的承办单位在答复前轰轰烈烈,制定计划,现场办公,请代表参与,旦签署意见后,便不再落实兑现;五是有的承办单位召开建议办理集中汇报会,表示感谢代表关心,正在计划落实,今后将进步加大工作力度,逐步把建议落实到位。答复完毕后,承办单位把那些本来当年可以办到或者经过努力可以逐年办到的建议,作为已经办结的建议,束之高阁,再也无人问津。以上种种表现,导致建议的办结率低。其实,答复代表,仅仅表明建议办理工作告段落,但并不表明工作都已完成。答复之后,承办单位要按照答复意见抓好落实、认真兑现,这才是更重要的工作,也才是对人民负责的表现。

三是误把“难办”当“刁难”。在代表提出的建议中,有些建议不符合当地实情,在现有的条件下,确实无法办到,或超出了办理单位的权限。有的承办单位则认为,代表对本单位工作不理解、不支持,是故意刁难。而代表则认为承办单位对自己所提建议有情绪、有怨气。其实,形成此类建议“难办”的原因有三种:是代表没有经过深入调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事了解不深,对党委工作部署和“府两院”主要工作了解不全;二是代表缺乏与选民联系,对民情民意了解不透,没有广泛集中民智;三是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代表活动时,没能很好地关注中心工作、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由于这些基础性工作没有做好,从而导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 “难办”。由此看来,方面,承办单位要改变观念,端正态度,对代表提出的些限于政策规定或客观条件目前难办的建议,需要积主动地与代表联系、沟通和解释;另方面,代表要加强学习,充分调研,准确把握全局性问题,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打好基础,提升议案建议质量。


文章来源:本站   编辑:沐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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