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2号〕审议意见书

5月10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为进步推进河长制工作,现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进步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标语、网络、电视、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努力营造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水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

二、进步精准职责,压实责任。要明确市、镇、村三级河长的工作职责,完善架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列出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使目标更加明确、协调更加有序、监管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明显。

三、进步坚持问题导向,实现综合治理。要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提升联动治河的整体合力,要继续推进湿地恢复、水源地保护、矿山修复、入河小流域治理、涵养林建设、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要以双桥河治污、烔炀河生态补偿项目为引,以点带面,实现全域全面达标。

四、进步推进智慧治水工作,促进工作现代化。学习借鉴先发地区智慧治水管水经验,全面推进水资源管理、水环境监测、水生态保护、水文公共服务等域的智慧化建设、推广与应用,助力河长制工作,全力推进巢湖市河长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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